國家糧食廣西交易中心儲備糧采購電子交易須知
首次參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(國家糧食廣西交易中心)[以下簡稱交易中心]舉行的儲備糧采購電子交易的非會員,須在交易會前1個工作日18:00前在我公司網站(www.markopoloshipping.com)、QQ群下載或到我公司領取《糧食競價交易會員登記表》,填寫后辦理開戶登記手續并提交營業執照、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的身份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原件,獲得交易賬號、密碼及密鑰,在獲得密碼和密鑰后應立即登錄進行修改。
一、交易流程
(一)意向參加交易的會員,須按競價電子交易對應的交易公告(以下簡稱“當期《交易公告》”)有關要求向交易中心預交保證金。
(二)會員參與電子交易前,應認真閱讀交易清單及相關交易規則、須知及公告,一旦參與競賣報價,則視同認可并接受當期《交易公告》當中所有采購要求。交易結果以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記錄為準。成交后,競得方必須無條件接受交易期間通過競價交易所產生的結果,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有關事項為由不確認該項交易。
(三)競價交易采取按交易節依次競價方式的,開市后,競價方利用交易終端按交易節逐節進行交易。每筆交易從標的起價價位開始報價,按每噸10元或10元的整數倍遞減報價。首次報價時間為60秒,之后每次遞減報價時間為45秒。
競價方一經應價,不得撤銷或更改。競價方在新價位應價并被交易系統確認后,前一價位的應價自動失效。競價方報價后,在規定的時間內如無其他競價方以更低的價格應價,則該競價方為該標的實際競得方,該應價為標的成交價。
在標的起價價位上無人應價時,即撤銷該筆標的。
(四)成交時,交易系統自動生成《糧食競價交易購銷合同》,交易合同自系統確定競價成交之日起生效。交易結束,成交的買賣雙方或賣方(承儲庫)通過交易系統網上簽訂電子《糧食競價交易購銷合同》。也可到現場或通過郵寄方式簽訂紙質交易合同。買賣雙方應嚴格按照當期《交易公告》和雙方購銷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,全面履行合同。交易中心作為第三方,按照管理權限,跟蹤、協調交易合同的履行。
(五)交易中,在操作界面單擊“標的號”會出現相應標的物的圖表說明框,可以了解標的物詳情。
二、驗收辦法
(一)程序:來糧經買方抽樣進行初驗,符合質量標準的糧食過磅稱重接收入庫。
(二)檢斤:地磅檢斤;競得方對磅秤標準有質疑時,有權提出驗秤要求,買方應予配合不得拒絕,費用由責任方承擔。
(三)檢質:如有異議,送具有CMA認證資質的糧油質量檢測機構檢測,費用由責任方承擔。
(四)驗收地點:買方倉前驗收。具體以當期《交易公告》為準。
(五)驗收方式及相關手續:由買方執行抽樣檢驗;買方應在抽樣檢驗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向競得方出具相關驗收憑證,并說明質量和數量驗收情況。發生質量異議時,雙方又無法協商一致,進入質量糾紛處理程序。
三、結算數量
(一)以買賣雙方已簽章的《驗收確認單》或賣方蓋章的《履約完畢通知書》實際入庫數量為標準結算數,按照成交價格結算。
(二)買賣雙方通過交易系統結算的,如實際交貨數量超出合同約定數量的情況,由買賣雙方自行結算完畢溢余后,再通過交易系統提交驗收確認申請。對溢余貨款交易中心不負責、不參與貨款支付、催收、結算等事項,若因貨款支付、催收、結算等問題引起的糾紛,由買賣雙方自行解決。
四、質量糾紛處理相關約定
(一)本次競價接收的糧食質量將嚴格按當期《交易公告》的質量要求執行,若其中有一項標準達不到要求的,則判定為不合格,并作換貨處理,一切損失由競得方承擔。
(二)發生質量糾紛時,買方應在到貨后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及時向競得方和交易中心提出,逾期作為驗收通過處理。
(三)因質量糾紛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。
(四)負責質量檢驗的質檢機構必須有法定檢驗檢測資質。雙方對質檢機構的認定不能達成一致時,由交易中心指定具有法定資質的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。
五、保證金賠付相關約定
(一)除違反當期《交易公告》重要申明中約定的退貨事項,買方不得無故拒收。買方拒絕接收貨物又未提出書面說明的或買方未按照當期《交易公告》中相關規定的時間內安排接貨的,按照當期《交易公告》有關規定處理。
(二)競得方違反當期《交易公告》重要申明中退貨約定的,按照《國家糧食廣西交易中心電子競價交易規則(試行)》及當期《交易公告》有關規定處理。
(三)競得方不能按約按期交貨的,視為違約(由不可抗力的情況所導致的交貨延期除外)。按照《國家糧食廣西交易中心電子競價交易規則(試行)》及當期《交易公告》有關規定處理。
(四)若因買方存在違約行為造成競得方損失的,買方須按照《國家糧食廣西交易中心電子競價交易規則(試行)》《糧食競價交易購銷合同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競得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相應的損失。違約金按競拍方預交的保證金同等金額及比例計算(如:競拍方須預交保證金120元/噸,其中交易保證金20元/噸和履約保證金100元/噸,則買方違約時按同等金額及比例支付違約金)。
六、其它未盡事項說明
未盡事宜,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國家糧食廣西交易中心電子競價交易規則(試行)》及當期《交易公告》有關規定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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